8月12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这一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这一文件明确将“互联网医院”定义为“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服务范围有哪些?这一文件明确规定,互联网医院开展的诊疗服务应符合实体医疗机构或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执业范围内,主要包括: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随访和复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同时,文件还明确了准入标准、监督管理等,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对互联网医院实施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医院的人员、处方、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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